派遣勞動關系屬于何種關系
可以將勞務派遣定性為是一種組合勞動關系。相對于正規就業而言,勞務派遣是一種典型的非正規就業方式。在我國亦是一種新型用工方式,與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曾經存在的企業之間的職工借調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其性質截然不同。關于勞務派遣的性質,學界有不同的觀點,這里我們對此不做過多的討論。
在勞務派遣中,存在著三種主體和三重關系。三種主體是勞務派遣單位、接受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三重關系是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的關系,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的關系和接受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的關系。
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即雇主是派遣單位,雇員是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之后,派遣單位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到接受單位,勞動者在接受單位的組織管理下從事勞動。
勞務派遣的本質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離。派遣單位作為被派遣勞動者的雇主,雖然是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為他并不為勞動者提供真實的工作崗位和勞動條件,也不是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對象。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對象是勞動關系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要為派遣單位的“客戶”即接受單位工作,成為接受單位勞動組織的成員,服從接受單位的指揮命令,遵守接受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并實際給付勞動。派遣單位既然是勞動關系中的雇主,有義務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單位作為實際得到勞動給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擔勞務派遣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為勞動者提供實現勞動給付的工作崗位和其他勞動條件,進行勞動組織和監督管理、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等,并承擔向派遣單位支付派遣費用的義務。
勞動派遣的好處:
1、降低人事管理成本。
2、用工方式靈活。
3、降低招工招聘費用。
4、提高勞動生產率。
5、避免勞動合同爭議。
6、可以節省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和稅費等財務支出。
簽勞務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勞務派遣中的合同簽訂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備的派遣合同會大大降低企業在派遣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用:工企業在簽訂派遣合同時最關鍵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責權明晰”,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防止派遣公司不簽、遲簽勞動合同;
明確規定派遣公司有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并承擔沒有依法繳納的法律責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繳、漏繳社保;
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資會導致員工難以安心工作,用工企業在派遣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發放工資的日期,并規定未經用工企業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員工工資;
雙方可以約定派遣員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勞務公司及員工退回方式;
雙方可以約定工傷事故、勞動糾紛如何處理,費用如何分攤;
雙方應當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用工企業在派遣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派遣公司違約應承擔所有損失并且用工企業有權解約。
小編提醒大家勞動派遣跟其他的一些勞動者直接簽署的合同人員不同,故在發生一些糾紛的時候會更加的麻煩,故在其中一定要簽署派遣合同,這樣使得在工作中受到侵害可以投訴有門。